平議台灣高鐵延後一年通車
2005-09-10
公司:台灣高鐵
台灣高鐵公司董事長殷琪日昨宣布,由於機電系統進度嚴重落後,高鐵將延後一年通車,從今年十月三十一日延至明年十月三十一日。殷琪的宣布,一方面證實了外界高鐵可能延後通車的傳聞,另一方面也引發了朝野的熱烈討論,在野黨除了要求必須有人為錯誤政策負責外,更主張台灣高鐵工程有工期、品質及資金三大問題,弊病叢生,政府應成立緊急應變機制,強勢介入高鐵營建與營運。我們認為,台灣高鐵必須延後通車,除了打擊財務與營運,不利四萬多名股東權益外,對預期高鐵通車可以便利南北通行的國人而言,亦有重大影響, 台灣高鐵有責任盡快澄清外界一切疑點,並以更審慎態度完成高鐵營建及營運,以免不利股東及拖累國家重大交通建設。高鐵必須延後通車,首當其衝的就是預估增加一九三億元建設支出,讓高鐵計畫總成本由四、六○七億元增加為四、八○○億元,另外,延後通車還將損失四七四.五億元營業收入,雖然台灣高鐵辯稱沒有營業就沒有虧損,但預期收入泡湯難免是損失,預期台灣高鐵總共將因而損失六六七.五億元。當然,對全體股東而言是一筆沉重負擔,但若因而斷言台灣高鐵陷入營建及營運危機必須由政府強勢介入,甚至強制買回,可能言之過早。因為,台灣高鐵與政府簽訂的是BOT,訂有三十五年特許期,延後通車只是壓縮高鐵公司自己營運賺錢的時間,並不存在三十五年特許期延長問題,也因此沒有構成違約,政府沒有立場,也沒有必要強勢介入或強制買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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