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召開本公司九十五年股東常會公告

2006-02-24 公司:陽信商業銀行
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二日(星期二)上午九時正。二、開會地點: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六十三號國賓大飯店二樓國際廳。三、會議主要事項:(一)報告事項:1.報告本公司九十四年度營業概況。2.監察人報告本公司九十四年度各項決算表冊查核經過。3.報告本公司與高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併事項辦理情形。4.報告銀行法第25條規定宣導事項。(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九十四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財產目錄。2.本公司九十四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修正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2.辦理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五)選舉事項:改選本公司全體董事、監察人。四、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主要內容如下:(一)本公司目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以下同)一○、九一五、二六五、○四○元,為加強資本結構,擬辦理盈餘轉增資四三九、二八一、三四○元,發行記名式普通股四三、九二八、一三四股,一次發行,每股以面額新台幣壹拾元發行。(二)發行新股來源:自九十四年度盈餘中提撥四二五、六九五、三四○元轉增資,原股東每仟股無償配發三十九股,不滿一股之畸零股份,按面額折合現金發放,計算至新台幣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其畸零股份授權董事會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另自盈餘中提撥員工紅利一三、五八六、○○○元發行股票,有關員工紅利發給新股相關事宜,由董事長核定。(三)發行新股用途:提高自有資本,健全經營結構。(四)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五)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另訂配股基準日及發行新股日期。五、依公司法第165條第3項,茲訂定民國九十五年三月四日起至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二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六、開會通知書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如有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科查詢(電話:(02)28208166分機501至504)。七、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八日前,依規定檢附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一段八十八號四樓股務科)。八、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股東提案受理處所為本公司秘書處(地址:台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一段九十號五樓,電話:(02)28208166分機763)。受理期間自民國九十五年二月二十五日起至民國九十五年三月七日(下午五時)止,股東書面提案最遲應於截止時間前送達前開處所。(二)依銀行法第25條第2項之規定,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同一銀行之股份,超過銀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百分之十五者,應通知銀行,並由銀行報經主管機關核准。依同條第4項之規定,所稱同一人,指同一自然人或同一法人;同一關係人之範圍,包括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血親,及以本人或配偶為負責人之企業。違反銀行法第25條第2項規定,未經主管機關核准而持有銀行之股份超過百分之十五者,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得依銀行法第128條第3項規定,核處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制其超過許可持股部分之表決權。以上相關規定及申請書表,股東可於本公司網站(網址:www.esunnybank.com.tw)股東專區或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網址:www.banking.gov.tw)下載使用。九、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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