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融資保證 交部變相背書

2006-03-16 公司:台灣高鐵
交通部、台灣高鐵公司和28家聯貸銀行團代表,日前針對高鐵公司計劃再融資650億元,秘密召開三方會議,會中達成「政府不會丟著高鐵不管」的協議,但合約文字必須「模糊處理」。交通部「變相」為高鐵融資保證,使政府強制收買高鐵的金額由合約訂定的4,076億元,大幅提高至4,731億元。相關人士透露,在取得交通部保證後,公營銀行和公股銀行已全數同意參加融資貸款,合計認貸額度達融資總額的七成多,約460億元。部分民營銀行認為政府保證效力不足,須再研究,所以尚未簽字同意。據指出,高鐵650億元融資合約可望由28家銀行聯貸,由於屬於全新合約,與之前政府、高鐵公司和銀行團簽訂的3,083億元三方融資合約無關。因此,所有條文必須重新訂定,融資主辦銀行團也要重新推舉。不過,台灣銀行和公股控制的交通銀行、中國國際商業銀行,仍會扮演主導角色。由於新的融資合約政府沒有簽字背書,且650億元是由各銀行自行撥款,並非政府提供的中長期融資,所以高鐵這次融資成本將比三方合約高出許多。據了解,高鐵公司原本要求銀行團比照三方融資協議2.63%的年息,但銀行團以成本墊高為由拒絕,高鐵轉而希望依據現行3%利率,仍不被接受,未來融資利率可能為年息4%,甚至更高,使原本就已陷入財務困境的高鐵,又面臨沈重的利息負擔。相關人士透露,高鐵這次融資主要以高鐵建設後五大站區增值與開發後利益做抵押,交通部原本採取不介入立場,由高鐵公司自行與銀行團洽談,所以銀行團問題都是透過高鐵公司向政府轉達,交通部也只回函給高鐵公司。但因銀行團堅持政府不保證就不簽約,交通部眼見高鐵現金到下個月底就要全部用罄,擔心高鐵出現資金缺口,日前「被迫」和聯貸銀行團代表、高鐵公司舉行三方會議,保證「政府絕不會丟著高鐵不管」,而且強制收買一定包括鐵路、車站與站區。【記者武桂甄/台北報導】立法院財委會及預算委員會昨(15)日決議,須由高鐵五大原始股東的自然人代表負連帶責任,否則不得對高鐵新增任何貸款或投資。此舉將影響高鐵計劃中的650億元二胎貸款。台銀表示,由於高鐵新增的650億二胎貸款為聯貸案,台銀無法自行決定貸款條件,只能將立院新增的貸款條件,提到聯貸會議中討論,並由全體聯貸銀行做成一致的聯貸條件。立法院昨日審查台灣銀行、土地銀行、中央信託局95年度的預算案,立法委員張花冠及費鴻泰等人,分別在預算委員會及財政委員會中提案,並作成對高鐵增資、增貸案的附帶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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