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公地 國產局將撤銷撥用

2006-06-06 公司:台灣高鐵
高鐵、高捷都出現撥用公用土地情況,財政部國有財產局決定,將從六月六日開始訪查,如有違反原使用目的,最嚴重的話,可以撤銷撥用!國產局主祕高志達昨日表示,最近三年半以來,已陸續訪查部分機關的公用土地情況,今年度共計選擇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外交部等十五個機關,自九十五年四月二十四日到八月三日止,進行實地訪查。國產局去年會同外交部到美國查訪由境外財產,今年四月二十四日到二十八日由副局長張佩智帶團,赴日本,實地查訪駐日本代表處、橫濱、大阪辦事處等經管的境外國有財產,竟然發現部分土地被移作他用,改為旅社、銀行、小吃攤販等,違反原來的撥用使用目的,國產局已函請主管機關提出說明、檢討與改善。國產局決定從本月六日起,實地訪查南投縣、嘉義市、嘉義縣,衛生署、國防部、外交部、退輔會、水利署、陽明山國家管理處、高鐵局、高市捷運局,進行公用財產的實地訪查。據了解,其中高鐵局和高捷兩部份,是因應立法委員要求,國產局才前去訪查。截至目前為止,高鐵局所徵收和撥用公用土地,共一二一一.五九公頃,撥用為有償撥用,依公告現值計,依徵收價值計算,兩者合計共達四八九億元。國產局強調,如果訪查結果發現,有違反原來的撥用目的,國產局會先要求其提出說明、檢討、改善,最嚴重的話,不排除可以撤銷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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