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試運轉若出錯不能補考必須重考

2006-12-02 公司:台灣高鐵
台灣高鐵公司為期一個月的「補考」,周一(4日)正式展開。交通部昨天首度召開高鐵履勘督導會報決定,高鐵若補考不過,就必須重考,不能只就不過的項目進行補考。高鐵公司昨晚向交通部高鐵局提出運轉計畫,4日將進行一小時內4分鐘發車和測試單軌雙向運轉,周三起則開始連續兩周執行90分鐘內密集(至少10分鐘一班)發車運轉。交通部昨天首度召開高鐵履勘督導會報,決定高鐵至12月23日前的試運轉作業必須「零事故」,而零事故的標準是依鐵路法、鐵路行車安全規則第122條、合約規定的履勘安全範圍和要件等相關規定辦理,只要高鐵為期一個月的試運轉發生任何事故,就須重頭開始再試運轉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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