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泰銀遠雄人壽分遭罰款600萬元、1460萬元
2007-03-17
公司:遠雄人壽保險事業
金管會加強金檢,萬泰銀及遠雄人壽各因內控不當及違反保險法,各遭處罰六百萬元及一四六○萬元。金管會官員指出,加強金檢是強化金融機構公司治理導備要措施,日前金管會在一般業務檢查時即發現遠雄人壽有五項違反保險法令之事實,共處罰該公司一四六○萬元 其中,該公司銷售「金多利養老保險乙型」商品將不屬集體彙繳件而卻給予集體彙繳件辦理保費折扣優惠之情事,由於該公司之前已有同一行為,故加重處罰鍰新台幣一二○萬元。遠雄人壽投資私幕受益證券逾五%上限規定,該處新台幣九十萬元罰鍰;購買力霸、嘉食化二筆私募未經信用評等之無擔保公司債,共計四.六億元,明顯違反保險法規定,二項投資標的共處罰鍰九百萬元;遠雄人壽對利害關係人「遠雄海洋公圍公司」放款一億元,有董事會人數不足通過核貸之情事,該處行為負責人新台幣二百萬元;遠雄人壽九十四年六月間對單一企業放款五億元,逾前一期(九十四年第一季財報)淨值之二○%,處罰鍰新台幣六十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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