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異常個股 證交所將加重處分

2007-04-18 公司:臺灣證券交易所
台灣證券交易所十七日下午召開董事會,為落對異常上市公司處標準,證交所將增修加重處分條文,也就是財務出現問題的上市公司,除了原先的必須變更交易外,將可加上分盤交易處置。證交所將於十七日董事會當中提出對財務出現異常公司加重管理,過去是將公司變更交易方式(打入全額交割股),新修定的條文將加靈可以同時限制分盤交易,預定是每三十分鐘撮合一認,而符合加重處置標準包括已遭變更交易者,但是股價還有異常表現,或每股淨值低於三元者,及發生營業細則四十九條之六、八、九情事的公司,都在加重的範圍內。同時,本次證交所股東會,也將討論九十五年股利,去年證交所年度結算稅後淨利十六億八四一五萬元,預計將配發一.二五元股利,其中包括○.二五元的股票股利及一元的現金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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