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押駁回 檢方今提抗告

2007-07-26 公司:陽信商業銀行
陽信銀行董事長陳勝宏、薛凌夫婦涉嫌違法放貸被聲請羈押禁見,士林地方法院昨(25)日經過長達七個多小時的訊問,認為陳勝宏、薛凌涉嫌重大,但無串證之虞,裁定兩人均交保1,000萬元。檢方今天將提抗告。同案被告陽信銀行常務董事劉振陞、林金隆,合議庭也駁回檢方的聲押,裁定兩人各交保200萬元、300萬元。陳勝宏、薛凌辦妥交保手續,步出法院時仍異口同聲喊冤,強調陽信核撥貸款購買中華日報台北大樓,本金回收還賺了利息,沒有一點損失,何來違法放貸?薛凌還說,本案是當年的「選舉步數」,她相信司法會還她清白。士林地院庭長陳雅玲表示,檢方以有勾結串供之虞聲請羈押陳勝宏等四人,但本案適用未修正前的銀行法,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之罪,不符觸犯五年以上重罪的羈押要件;其次,其他涉案人大都已經傳訊,有串證之虞者亦多人在押。合議庭據此認定,陳勝宏四人雖然涉嫌重大,但無勾串之虞,亦無羈押必要。陳雅玲解釋,交保金額是依檢方查出的犯罪所得,加上考量陽信銀行已經收回放貸購買中華日報台北大樓的本金和利息,綜合判斷後所做的決定。承辦檢察官蔡啟文表示,今天將提抗告。蔡啟文說,立委林文郎當年檢舉十餘件陽信超貸疑案,金額逾20億元,本次偵查的重點只有中華日報台北大樓出售弊案,其他案件將視情況日後簽分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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