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交所五項新制 十月八日實施

2007-10-04 公司:台灣期貨交易所
電子交易平台讓期貨市場的國界消失,市場競爭也更趨激烈。期交所為了與國際接軌,十月八日推出五項新制度,包括二項交易制度及三項結算制度,分別為「期貨商品之跨月價差委託機制」、「期貨商品造市者制度」、「期貨多空部位組合保證金減收盤中生效作業」、「當日沖銷保證金減收作業」及「SPAN整戶風險保證金作業」。在交易制度面,「期貨商品之跨月價差委託機制」讓交易人可於期貨契約到期前,直接透過期貨跨月價差委託單進行轉倉。為了活絡現行流動性較低的公債期貨、黃金期貨,「期貨商品造市者制度」由特定市場參與者擔任造市者,針對負責之造市契約提供買賣報價方式,以協助市場交易之進行。期貨造市者制度比現行選擇權制度新增三項規劃,包括開放非期貨自營商申請造市資格,修改系統以提供其報價下單,並要求造市者主動持續報價。「期貨多空部位組合保證金減收盤中生效作業」是因應跨月價差委託新制的實行,交易人在不同月份可同時持有一多一空的組合,由於相關係數較高,大為降低交易風險,衍生而來的就是可降低保證金的優惠,此新制在盤中即可適用。「當日沖銷保證金減收作業」是指交易人於同一交易日內,於同一交易帳戶進行兩筆相同契約之交易,前一筆為當日新增部位,後一筆為沖銷前一筆成交之留倉部位,只要合乎條件即可沖銷,此新制可有效降低保證金,吸引交易人參與期貨市場。「SPAN整戶風險保證金作業」是以風險值的觀念設計,整合帳戶內所有商品為風險計算依據,同時考慮跨商品交易所產生的風險抵減效果,能有效地降低交易人因未來價格風險而產生違約的可能性,也避免收取過高的保證金而降低市場資金之運用效率。期交所表示,此五項制度在促進期貨契約之流動性、提升交易人資金之運用效能,能有效促進市場發展及增加外資、法人機構參與市場之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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