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1億8千萬 銀行女襄理判刑
2007-12-29
公司:台灣新光商銀
新光銀行台中公益分行女襄理陳憶慧,因沉迷六合彩簽賭,盜領、挪用客戶存款1億8千萬元,台中地院將她判刑8年、併科1億元罰金,但因符合減刑條例自首規定,減刑為4年、併科5千萬元罰金。不過,陳女只剩約5百萬元財產,若付不出罰金,將再服刑2年。37歲的陳憶慧原任職台中市第八信用合作社,後來,八信併入誠泰銀行,誠泰銀行又併入新光銀行,陳憶慧也一路升任新光銀行台中市公益分行襄理職務。陳憶慧因沉迷六合彩賭博,九十一年起利用職務之便,以冒用客戶名義解約定存單等方式,陸續盜領客戶存款,如遇客戶要求提領存款,就挪用另名客戶的存款回補。直到去年九月陳憶慧調往大里分行,公司接獲客戶反映存款一毛不剩,全面清查後才發現陳女犯行。陳女發現事跡敗露,趕在公司報案前,於去年十月廿一日向台中地檢署自首。檢方清查,陳憶慧4年來共盜領、挪用客戶存款1億8千3百多萬元,其中6千4百多萬元已於事後回補。案發後,新光銀行負起所有責任,賠償被害客戶損失,銀行只能向陳憶慧求償,但清查發現,陳女只剩244萬元存款及1棟價值360萬元的不動產,新光銀行成為最大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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