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銀配合金控法將釋出持有的華南金、台壽保

2008-04-02 公司:台灣銀行
台灣金控今年元旦成立,依照金控法規定,金控持有轉投資金融機構股權必須降至25%以下,原先台銀持有華南金控( 2880 )與台壽保( 2833 )股權達28%及29%,已依金管會規定分散由台銀及台銀人壽持有,台灣金控董事長蔡哲雄今(2)日在立院財委會表示,預計會在民國100年以前,將兩家公司持股釋出,惟實際進度仍要視立法院審核預算情形而定。蔡哲雄表示,目前台銀及台銀人壽分別持有台壽保24.96%及3.5%,華南金則由台銀持有24.86%及台銀人壽持有4.5%,台灣金控97年度預算並未編列這2家金融股釋股預算。按照金管會規定,台銀人壽持有的華南金與台壽保之持股,將在三年內逐步釋出,而台銀的持股規劃在民國一百年前,每年各釋出4%,直至出清完畢,但整個釋股過程,都必須經過立法院編列預算才能施行。台銀主管表示,華南金及台壽保每年都有穩定的股利分配,是不錯的長期投資標的,而且依規定必須立法院同意編列釋股預算才能釋股,因此,從主、客觀環境來看,這兩家金融股的釋股進度仍有不少變數。灣金控成立的適法性,今天在立法院受到質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拒審「台灣銀行、土地銀行、中國輸出入銀行預算案」,認為不能單獨審理台灣銀行等三家銀行的預算,若要審預算,應審理台灣金控及其子公司合併報表的預算案。財政部代理部長李瑞倉表示,台灣金控的預算確實有送到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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