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將抗告 要求速審
2010-01-01
公司:東森得易購
東森國際(2614)總經理廖尚文指出,該公司在與遠富公司簽定有線電視頻道租賃合約書,取得南桃園有線等5家系統業者所屬廣告專用頻道後,計畫其中3個頻道續租給得易購,另2個給關係企業森森百貨,多次聯繫得易購簽署新年度合約,得易購卻對東森作假處分,公司將提出抗告,並要求法院速審,森森百貨將於今日如期以其他頻道開台。廖尚文指出,購物頻道僅有9個,得易購就占了5個,該公司如果想維持,早半年前就應開始協商,卻不處理,年底合約到期才堅持要保有5頻道,哪有想要幾個頻道,就要給幾個頻道的道理,市場是自由與良性競爭,不是租用過頻道就有優先權。得易購主張,其就該等廣告專用頻道中之35CH、47CH、48CH及60CH頻道(以下稱系爭頻道)與遠富公司仍存有租賃關係,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申請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台灣地方法院裁定得易購於提出新台幣1,500萬元擔保後,東森國際及遠富公司就系爭頻道不得單獨、共同、與他人共同、委託或授權任何人、指派任何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干擾、阻礙或為其他任何之行為,或為足以變更得易購使用系爭頻道現狀之一切行為。遠富公司表示,就系爭頻道其與得易購間已無存有任何租賃關係,得易購所主張並不存在,且系爭法律關係非存於東森國際與得易購間,得易購逕列東森國際為假處分之債務人,其行為已嚴重侵害東森國際之權益。東森副總經理鄭應娜指出,全案因已進入司法程序,公司將讓得易購暫時使用這5個頻道,得易購也表明會付出租金,因此公司租金收入部份不會有損失,主要是對森森百貨影響,未來會提出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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