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宣導會今開跑 上市櫃年報 須提前公告
2011-12-05
公司:臺灣證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明(101)年申報今年度的年度財務報告將提前一個月,證交所今(5)日起將分別在北、中南部分區舉辦七場次的「上市公司相關業務宣導會」,讓上市公司得以因應證交法第36條修訂後的相關財報檢送新措施。證交所表示,今日起舉辦的上市公司相關業務宣導會,主要內容包括證交法第36條第1項修正,自明年起上市櫃公司年度財務報告應於會計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3月底前)公告申報;證交法舊制則為會計年度終了後四個月內。另外的宣導重點為,明年起上市櫃、興櫃公司每日得召開股東會家數由200家調整為120家等新措施,及明年第一季財務報告應揭露採用IFRS的計畫及影響數等。證交所表示,今日起的宣導說明會將對上市公司了解近期將實施新的相關業務措施有所助益。七場次宣導會分別為台北四場(12 月5、6、8、9日),高雄(12月12日)、台中(12月13日)、新竹(12月14日)各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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