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保:董監改選公司 今年暫排除
2012-03-20
公司: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集保結算公司昨(19)日表示,採電子通訊投票參與議案表決之股東,雖可以再親自出席股東會並得提臨時動議、參與臨時動議表決,惟已參與電子投票的股東,當場對於議案修正案不能參與表決,是以無礙股東會之召開。此外,因為今年是實施的第一年,因此今年進行董、監改選的公司強制排除,今年將不實施電子通訊投票制。金管會要求上市櫃公司自今(2012)年起,分階段採行股東會電子通訊投票制度,第一階段規定資本額一百億元的上市櫃公司及金融業,股東會必須採行電子通訊投票辦法,讓投資人不必再為股東會趕場而疲於奔命。惟集保公司也表示,今年將排除進行董、監改選的公司必須強制採電子通訊投票制。另外,集保公司也表示,召開股東會相關的法令規定由公司法規範,公司法的主管機關為經濟部,經濟部日前針對電子通訊投票參與股東會者,是否可以再親自出席股東會做出解釋,表明採電子通訊投票後,仍可以親自出席股東會,並可於會中提出臨時動議,或就臨時動議的議案參與表決。集保公司表示,採行電子通訊投票制度,本來就是為了解決股東會召開日期高度重疊,股東分身乏數的問題,如果股東通訊投票仍可以親自出席,並無不可;按公司法第117條之1規定,採電子通訊投票表決的議案,若未在法定期限前撤銷,則不能再親自出席另做表決,而該議案於股東會中若變更內容,則電子通訊投票部份以棄權計,在法律明文規定下,採行電子通訊投票制,應該不會造成議事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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