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價公式初審過 合理利潤、調整頻率送協商

2015-01-01 公司:台灣電力
新版電價公式昨(31)日「名義上」已獲立法院經委會審查通過, 但是,各界關切的合理利潤率、調整頻率等參數,最後決定交由朝野 黨團協商。經濟部長鄧振中表示,距離本會期結束還有些時間,盼協 商能盡快有共識,力拚本會期過關,新公式4月上路。電價公式昨天在藍綠立委吵鬧中,終於完成初審,確定刪除重建成 本每度0.1元之外,而合理利潤率、未來多久調整頻率等重要參數, 決議交黨團協商。立法院本會期將至1月23日結束,鄧振中表示,下 周起會積極與各黨立委溝通,早點形成共識,才能力拚本會期過關。鄧振中說,應給台電適宜的合理利潤,主要用處是未來投資、設備 更新等,建議未來電價公式內的合理利潤率能介於3.5%至5.5%,保 留彈性空間,之後再交由電價費率審議委員會決議。至於費率審議委員會的組成,立委們提案建議,委員人數中屬行政 部門及所屬者不得超過3分之1,且3年內與台電有委辦及委託研究關 係人士不得擔任審議會成員。對此,經濟部與台電皆點頭同意。經委會昨也通過三重要提案:一、台電得每半年提經營績效改善報 告。二、建議政策性負擔應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一定期間內達成 編列預算補足目標,並於三個月內向經委會提出規劃報告。三、建議 台電先行辦理減資後再增資。對於立委建議減資再增資,據悉,台電一直傾向此做法,但經濟部 則態度保留,主要是政府現階段根本不可能立刻拿錢出來,台電還沒 破產,重點是要讓民眾先習慣「浮動電價」,未來就算合理利潤率不 高,仍舊能慢慢賺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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