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廢運海外 台電將花112億
2015-02-18
公司:台灣電力
台電昨(17)日小年夜公告招標核一、核二廠用過核子燃料小規模國外再處理計畫,預算金額為112.57億元,擬將1,200束用過的燃料棒運往海外再處理。台電核能發言人林德福表示,核一、核二兩座核電廠用過的核廢料貯存空間不足,核廢料再不處理,明年3、4月就無法換核燃料,核電廠機組將要停機,預估核一廠一號機首當其衝。這是我國用過核燃料首度大規模移出廠外並轉往國外,林德福表示,核一、二、三廠用過核燃料約1.7萬束,這次招標僅處理1,200束,是台電小規模試辦計畫,若能順利處理核一、二廠1,200束用過核燃料,可為核一、二廠各爭取三年運轉時間。此外,透過試辦計畫,台電尋求國外技術合作,增加營運彈性與其他選擇,並測試國內社會對核廢境外處理的態度。林德福表示,核廢料運往海外處理,純粹是因為貯存槽已滿,非處理不可,與核一、核二延役完全無關。台電指出,原打算用來放置核廢料的核一廠核燃料乾式貯存場遲遲無法啟用,新北市長朱立倫在任期內不會同意放行乾式貯存場水保計畫,因此只能把用過核燃料往海外送。林德福表示,將用過核燃料境外處理,不論是運輸、再處理技術,都已非常成熟;包括荷蘭、比利時、瑞士、德國、義大利及日本等國,都曾將用過核燃料送到境外再處理。台電將開國際標,據了解,日本、俄羅斯、英國和法國都有合格業者,預訂3月中旬決標。林德福表示,這次小規模將用過核燃料境外處理,預訂分四批處理,首批在今年底將300束運送至海外處理。全案所需預算由核能發電每度提撥0.17元的核後端基金支付。林德福表示,用過核燃料是既存的事實,不管未來是否廢核,都必須好好處理,若放著不處理,不符合世代正義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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