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遠雄人壽限期賣地 內湖、新莊多筆土地久未開發,限9月底前處分,並開罰180萬
2015-04-25
公司:遠雄人壽保險事業
遠雄人壽買到的土地,現在得限期「吐出來」。金管會昨(24)日 公告,遠雄人壽在2012年之前投資的內湖、新莊副都心等多筆土地, 一直未能開發或處分,不符合即時利用並有收益的規範,被開罰180 萬元,且土地限今年9月底前處分。金管會已許久未再強制保險業者處分土地,之前只有罰過幸福人壽 限期處分信義計劃區土地,保險局表示,遠雄人壽是在2006~2009年 間投資的多筆新莊副都心土地及內湖潭美段土地,大多都是搶「持份 地」,希望逐步買下其他地主的土地或跟地主合建,有些有成功,但 有幾筆一直未能談成,就一直沒有動工開發。金管會對投資素地原本要求2年內必須完成開發,若不能在期限內 完成者,可申請展延半年到一年,但遠雄已申請多次展延,仍未能符 合。保險局從去年就開始要求遠雄人壽必須在年底前趕快完成這些土地 的開發或出售,強調不再展延開發期,但遠雄人壽去年只賣出一筆內 湖潭美段的土地,售價約1.79億元,卻也一直未完成過戶,其餘新莊 及內湖的土地都未能賣出。因此保險局以違反保險法146條的規定,以保險法168條及149條, 對遠雄人壽開罰180萬元,及一項糾正,並要求遠雄人壽6個月內要限 期出這些土地。保險局表示,這次被限期處分的土地,包括內湖潭美段的5筆,及 新莊副都心的1筆土地,多數是持份土地,本來要與其他人共同開發 ,但一直未能成功,未能符合保險法的相關規定,已要求改善多時, 因此不再展延,限期必須賣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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