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特偵組查大巨蛋 趙藤雄:有不法願碎屍萬段
2015-05-09
公司:台北金融大樓
遠雄企業團董事長趙藤雄昨(8)日針對廉政委員會大巨蛋調查報 告,首度有感而發,他強烈拜託特偵組儘速展開調查,還原真相,還 給他一個清白。趙藤雄甚至發下毒誓:「如有任何不法,我願意被碎 屍萬段!」期待大巨蛋爭議早日落幕,不要再耗費社會資源。而如果 台北市府認為遠雄有暴利,那也歡迎買回。趙藤雄表示,「大巨蛋案爭議不斷,我絕對是受害者,可惜的是, 市府總是無法理性和遠雄進行公開對話。」他直言,對於外界不斷抹 黑大巨蛋,還指稱什麼密約,「如果沒有澄清之前我就死掉,我會死 不瞑目!」因為真理愈辨愈明,事實就是事實。「如果我有任何不法 ,我願意被碎屍萬段!」至於名嘴指稱的密約一說,趙藤雄表示,「是名嘴硬是要這麼說。 」當年議約階段,遠雄只是被劉培森拜託、被動性配合的股東之一, 93年9月20日跟馬英九的會面,是已經被安排好的、並不是遠雄負責 安排,而且當初是不到20分鐘的禮貌性拜會。他表示,和馬英九見面 ,最清楚的人,是劉培森。對於廉政委員會公布的調查報告,趙藤雄表示,柯權力就是公權力 ,他沒有發言權,但是他強調:「我強烈拜託特偵組展開調查,查個 清楚,究竟有什麼密約,趕快把真相還原,公諸於世,還我清白。」另外有關0權利金的說法,趙藤雄聲明,本來權利金談的是30億元 ,後來經諸多波折後,增加回饋條件約15億元,總計已45億元;外加 向市府呈報的大巨蛋工程預算,從99億元追加到166億元,兩項加起 來已達211億元。以台北101大樓BOT營運特許年限70年、權利金206億 元,和台北大巨蛋營運特許年限50年、權利金211億元、但商業設施 面積只有101的六成相較,如果遠雄真的有暴利,那101不是賺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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