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股當沖 6月1日起增至436檔

2015-05-26 公司:臺灣證券交易所
證交所正式公告完成修正「有價證券當日沖銷交易作業辦法」,自 下(6)月1日起,上市櫃現股當沖家數將由目前200檔放寬至約436檔 ,並同步放寬證券商自營部門,可參與應付當日沖銷券差平台,未來 若證券自營商當沖,可透過券差平台借券。目前開放現股當沖標的僅有200檔,包括:臺灣50指數成分股股票 以及臺灣中型100指數成分股、富櫃50成分股股票等。自6月1日起,正式放寬上市櫃當日沖銷交易標的。證交所表示,新 增股票得為發行認購售權證標的(含獎勵A級發行人可發行標的), 並經證交所公告的股票。證交所強調,但考量整體作業及公布時程,將在認購售權證標的異 動後次一營業日調整當日沖銷交易標的。據統計,目前約為407檔。另也新增ETF標的,凡是投信發行的ETF、期貨信託業者發行的ETF ,或者是投信或其指定機構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規定在國內募集及銷 售的ETF等,上市當日即可納入當日沖銷交易標的。據統計,目前約 為29檔。但證交所強調,若股票變更交易方法或處置者,則不得列入現股當 沖標的。另外,證交所決定,自6月1日起,同上開放證券商自營部門(證券 買賣帳號為000000-0)參與應付當日沖銷券差平台借入及出借證券, 但要依下列事項辦理:一、券商自營部門因當日沖銷交易產生的券差,開放得透過應付當 日沖銷券差平台借入證券。惟其他交易行為所產生的券差,不得透過此平台借入證券,證券商 應落實控管交易目的。二、因應證券商自營部門得參與應付當日沖銷券差平台,證券商自 營部門從事先賣出後買進當日沖銷交易,應納入經紀部門或有券源計 算控管。三、為避免自營部門與客戶間的利益衝突,證券商內部應建立券源 分配原則,規範或有券源優先提供經紀部門的客戶使用。另透過應付當日沖銷券差平台借券,證券商應先滿足經紀部門之客 戶的券差借券需求,若仍有剩餘,再由自營部門借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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