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 擴大CSR報告書範圍

2015-10-21 公司:臺灣證券交易所
證交所近日公告修訂「上市公司編製與申報企業社會責任(CSR) 報告書作業辦法」,要求股本達50億元以上未滿100億元的上市公司 ,應自民國106年起編製與申報105年度CSR報告書,屆時累計編製與 申報CSR的上市公司家數將超過250家。不過,證交所也說明,如果年度決算有累積虧損者,最長得延長2 年,即最晚就算上市公司還是呈現累計虧損,至108年度一定要開始 適用。目前規定,食品業、化工業、金融業、股本100億元及餐飲收入達 營收50%以上上市公司,應提出CSR報告書,符合規定的上市公司約 有170家,即目前860多家上市公司中,約有2成比率的上市公司需編 製及申報CSR報告書。證交所表示,鑒於企業社會責任以及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等非財 務資訊揭露已廣受國際重視,為持續強化上市公司社會責任暨非財務 資訊揭露,並考量成本效益及受規範公司的因應時間,因而分階段擴 大編製與申報CSR報告書範圍。據統計,預計106年將增加80家以上之上市公司需強制編寫CSR報告 書,屆時將進一步達到250家以上,占比約達3成。證交所說,新增編 製CSR報告書的公司將至少有一年時間充分準備編製報告書相關事宜 ,對於累計虧損的公司更可延後2年實施。證交所提醒公司要盡早規畫,並參考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GRI) 發布的最新版永續性報告指南(GRI G4)、行業補充指南及依行業特 性參採其他適用的準則,進行利害關係人辨認與議合,配合調整內控 流程,以確保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資訊能被完整、正確的蒐集並揭 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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