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停交易機制 明年1月15日上路

2015-12-25 公司:臺灣證券交易所
「訊息面暫停交易機制」即將於明(105)年1月15日上路。證交所 表示,若以新機制來檢視上市公司,從去年至今年上半年發生的重大 事件,僅約10餘家公司符合需申請暫停交易規範,還不致發生眾多公 司申請暫停交易的情況。證交所表示,訊息面暫停交易機制的導入,是基於提升我國證券市 場資訊公平及保障投資人權益,訊息為利多、利空或待澄清都適用, 訊息完整公開,投資人解讀訊息後進行投資,促進投資的公平性,另 可減少資訊不對稱造成之有價證券交易異常波動。訊息面暫停交易申請範圍,除嚴重減產、全部停工及第3款向法院 申請破產或重整者,應申請暫停交易,其餘有關合併、收購、分割、 股份交換、轉換或受讓、完成新產品開發、試驗產品已開發成功且正 式進入量產、新產品或新技術重要開發進度及其他重大事項等,可辦 理資訊公開作業即可,不須申請暫停交易。對於公司可事先知悉者,若在交易時間內發生或公開易造成公司股 票價量異常波動,而採行暫停交易,等相關訊息於事實發生日即時公 開並充分揭露後恢復交易,可使交易時間內發生或公告的重大訊息具 充分時間廣泛公開於投資人,降低資訊不對稱情事,並提供投資人訊 息消化時間。另考量大眾傳播媒體報導或其他資訊顯示,對上市公司股東權益或 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且上市公司未能就開等情事即時完整說明或公 開,影響投資人權益,證交所經參考紐約、香港及新加坡等交易所規 範,訂定在必要時,證交所得主動對上市公司的有價證券執行暫停交 易。證交所表示,為使上市公司充分了解新機制,已辦理上市公司宣導 會共計21場次及回應外界約16項提問事項,並就該機制自觀念篇、法 規制度篇、申請程序篇、公司辦理暫停交易程序篇、投資人應注意事 項及實務案例等不同主題面向,編製「訊息面暫停交易機制」問答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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