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桃煉廠氣爆 懲處12人
2018-02-14
公司:台灣中油
中油桃園煉油廠第二柴油加氫脫硫工場1月29日氣爆事故,中油公 布懲處名單,共計懲處12人;桃園煉油廠曾廠長、現場高領班各被記 大過1次,高領班並調離現職,為操作及應變不當負直接責任,其餘 分別依責任疏失記過2次到申誡不等,本次事件共處分12人。總經理李順欽表示,桃園煉油廠曾廠長為工廠負責人,在此事件中 概括承受一切督導管理不周之責任,記大過1次,並請其做好復工準 備,盡速恢復第二柴油加氫脫硫工場安全穩定生產。蔡工場長負直接 督導不週之責,記過2次並調非主管職務。餘分別依責任疏失記過2次 到申誡不等,本次事件共處分12人。李順欽疾呼,中油同仁務必記取教訓,各單位平行展開落實工安、 SOP等;包括各級主管承諾工安百分百,並力行走動管理,落實SOP、 變更管理及承商管理。尤其,工場開爐前,確實完成檢查外,並由廠、場主管針對各項關 鍵設施確認後始得進行開爐作業。開停爐作業應安排充足人力於上班 日及日間辦理,且廠、場主管應在現場指揮督導。此外,中油將全面進行各廠關鍵設施及連鎖控制系統功能盤點,並 建立工安抽查機制,以分層負責、重賞重罰為原則。假日避免施工, 必要之連續工程或緊急修護工作,應事前規畫安全作業等計畫,相關 主管及人員到場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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