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出狠招 刪除市場派股權
2020-07-01
公司:臺灣證券交易所
大同公司派律師團獻策出奇招,昨(30)日股東會首開先例,引用 企業併購法第27條規定,逕自判定市場派掌握的53.32%股權無表決 權及投票權,導致改選結果一面倒,公司派以約42%股權一舉拿下6 席董事、3席獨董,在爭議聲中保住經營權。大同隨後召開董事會推舉林郭文艷續任董事長,並隨即向經濟部商 業司辦理董事及獨董變更登記;不料新任董事陳守煌卻以業務繁忙為 由,請辭董事職務。外界原以為大同公司派會以疑似陸資為由,刪除市場派部分股權, 力阻市場派取得經營權,但市場派應能突破零董事僵局、取得一定席 次,尤其是最重要的獨董席次。不料,由賴忠強、盧筱筠及於知慶組 成的律師團祭出企併法27條,認定王光祥、鄭文逸及任國龍等基於共 同併購目的,卻未依法申報超過10%部分,依法不得行使表決權及選 舉權;並以羅得及及競殿雖向證交所申報,申報主旨勾選卻非併購目 的而取得股份,也依同一理由不得行使表決權及選舉權。大同逕自沒收市場派投票權及表決權,引發市場派不滿,集保中心 及投保中心也在場表達異議,市場派獨董候選人黃國昌雖拿下外資投 票的8.03%,一樣遭排除無法進入大同董事會。大同昨日也剔除大多數外資的電子投票,無視集保已於現場公布電 子投票結果。林郭文艷昨晚親自出席重大訊息說明會,表示選舉結果 對大同公司發展及股東權益有重大不可回復的影響,在法令遵循、合 法股東權益及公司治理等多面向考量,才依企業併購法等規定,認定 這些股東不得行使股東權。明起打入全額交割股證交所昨(30)日近10點發布新聞稿指出,大同召開重大訊息說明 記者會,未能具體說明其於109年股東常會逕行認定部分股東所持股 份無表決權、未發給部分股東表決權票及選舉票之法律依據及相關事 證,對股東權益影響甚鉅,並與公司治理股東行動主義有違,核有營 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4款規定情事,自7月2日起股票列為變更交易 方法,即打入全額交割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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