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停電懲處 台電董總記過
2021-08-28
公司:台灣電力
513及517兩次大停電至今三個月,懲處名單終於出爐。經濟部長王美花昨(27)日舉行記者會時表示,513及517事故造成全國性電力影響,台電董事長楊偉甫及總經理鍾炳利負督導不周之責,各記大過一次。王美花說,除董事長及總經理各記大過一次,513、517及727核二廠停機事故均有人員疏失,總計有25位副總經理、處長到廠長等高階主管遭記申誡二次至大過一次不等。台電接連發生三次事故,台電董事長及總經理僅有記過無人下台,經濟部也無人被檢討,外界質疑是否「輕輕放下」? 王美花表示,513是電廠操作、517是供電問題、727也是核二廠操作,都屬於台電執行上的問題。對於台電董總遭記大過有何影響,王美花說,對考績及年終獎金都有影響。而發生三次事故後,台電員工今年年終是否可續領4.4個月,王美花緩頰說,事故懲處是要的,但台電平時也有負擔穩定供電努力,相信國營會將會綜合評估。另外,因513大停電涉及台電及承包商責任,台電與包商共同委託中華民國電機技師公會辦理事故鑑定,台電本月4日接獲電機技師公會鑑定報告書。據鑑定結果,台電及包商均有責任,因台電於513大停電後向停電戶賠償4.7億元,台電已於20日發函包商,以「台電、包商責任各半」索賠。經濟部表示,513、517兩次大停電後,經濟部督導台電針對供應面、電力調度、運轉維護及需求面確實加強管理,並成立「穩定供電專案小組」提出改善電廠運轉、電網輸送及精進大修排程等改善作業。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說,行政院長蘇貞昌已要求王美花,在懲處相關人員之後,更重要的是檢討措施要徹底落實,供電安全要穩定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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