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編號:20231100010803 公告事項:股東常會之股東提案相關公告
2023-11-21
公司:華燈光電
公告內容:華燈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二年減資及換發股票作業公告一、 本公司於112年8月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消除股份7,555,726股,每股面額10元、減少資本新台幣75,557,258元乙案,業經經濟部112年11 月8日經授商字第11233666281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公告事項如下:(一) 本次擬辦理減少資本新台幣75,557,258元,銷除已發行股份7,555,726股,減資比例為97%,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比例計算,每仟股將減少970股,即每仟股換發30股。減資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將為2,336,822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股份為233,682股。(二) 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以現金(計算至元為止)給付予該股東,所有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提請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減資換發之股份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三) 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依面額改發放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數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認購之。(四) 減資後換發之股票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票相同。(五) 減資換發股票時程預定如下:1. 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12年12月03日。2. 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12年11月28日。3. 為配合上述換股作業,舊股票自民國112年11月29日起至112年12月3日止期間內停止辦理過戶。4. 減資換發新股票開始買賣日期:民國112年12月4日;自新股票買賣之日起,原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六) 本次換發新股票程序及手續:1. 持有已過戶股票者:請持股票、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2. 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須俟新股發放日(民國112年12月4日)後,股東持現股之舊票、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3. 股票換發機構、地址及時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基隆路一段176號B1,電話:02-87871118,營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四時三十分(例假日恕不受理)。4. 郵寄辦理換發者,請用掛號郵寄前述文件,以免遺失;如發生郵遞誤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5. 本次換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款提供為無實體登錄費用。(七)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八) 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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