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證交所:券商違約金標準將調整降低》

2023-03-29 公司:臺灣證券交易所

臺灣證券交易所近日為了更加保障證券商風險管理及投資人的公平性,於28日舉行董事會,通過了一項重要決議。這項決議將當日沖銷交易違約金計收標準進行調整,從原先的「相當成交金額之7%為上限」變更為「按買賣沖銷後差價金額為上限」。 許多投資者向主管機關反映,在出現違約交割的情況下,依照舊規定計算的違約金與實際的違約損失不符,導致被證券商收取的違約金過高。以一個例子來說明,假設一位投資者原來買進100萬元、賣出97萬元,結果損失了3萬元,但按照舊規定,證券商會收取(100萬元+97萬元)X7%的違約金,也就是最高可收取13.79萬元,這與投資者的實際損失3萬元相去甚遠。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證交所決定實施新規定,未來證券商對於違約投資人收取的違約金,最高將不得超過投資者的實際損失金額,即3萬元。這項新規定將有助於保障投資者的權益,並且讓證券商的風險管理更加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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