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ETF發行新規:限制股處置避免市場波動」

2021-05-03 公司:臺灣證券交易所

【台灣股市新聞】近期,臺灣證券交易所(證交所)對「受益憑證買賣辦法」及「受益憑證流動量提供者作業要點」進行了修正,從5月3日起實施新規定。根據新規定,當ETF(指數股票型基金)被列為處置證券時,流動量提供者將不得提供報價。 證交所表示,這次修正主要針對ETF處置期間的交易限制和控管方式。首先,為了避免投資人和自營商在ETF處置期間賣出申購部位時點不同,造成公平性爭議,規定ETF申購部位需在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登載後才能賣出。 其次,考慮到ETF在處置期間,流動量提供者可能缺乏可供報價的部位,從風險和成本考慮,對提升流動性的效果不大,因此當ETF被列為處置證券時,流動量提供者可以不提供報價。 此外,為了配合ETF申購買回清單上傳系統的排程作業時間,受益憑證及其加掛ETF受益憑證的轉換截止時間將提前至下午4時25分。

公告
暫無公告
最新消息
  • 暫無資料
關於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