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購物安心保障:公共意外責任險理赔詳解」

2025-02-14 公司:新光三越百貨

台中新光三越百貨昨日(13日)發生嚴重氣爆事件,造成四人死亡、31人受傷。據悉,該百貨公司的商業火險由四家產險公司共同承保,其中新光產物承保比重達70%,其他三家產險公司分別為國泰產、明台產和泰安產,各占10%。此外,公共意外責任險則由新光產物獨家承保。

根據台中市政府的規定,公共意外責任險的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最低門檻為4,800萬元,涵蓋每一人身體傷亡300萬元、每一事故身體傷亡3,000萬元、每一事故財產損失300萬元。對於此次事件,新光產物表示,對公司營運無重大影響。

產險業界分析,此次事件涉及的保險項目除商業火險和公共意外責任險外,若是由施工問題引起,則須釐清主次承包商,並檢查施工廠商是否投保了工程險。此外,由於傷亡人員的不同,理賠條款也有所差異。若傷亡者為百貨公司員工,則會啟動雇主責任險;若傷亡者為百貨客人,則需以第三人責任險進行理賠。同時,還需調查傷亡民眾是否已承保意外傷害相關保險。

後續,保險公司將啟動調查程序,對事件進行理算後進行理賠。根據相關規定,符合條件的營業處所必須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而最低保額則根據各縣市規定有所不同。在台中市,公共意外責任險的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最低門檻為4,800萬元,保障範圍涵蓋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新光三越百貨的商業火險由四家產險公司共同承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則由新光產物獨家承保,這兩項保險主要分別保障百貨公司的自有資產以及第三人死傷、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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