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司獨董監督與飲酒規範規劃
2019-04-16
公司:臺灣證券交易所
台灣證券交易所(證交所)近期將全面檢視獨立董事(獨董)的資格,並針對獨董運作機制進行大規模檢討。根據最新消息,金管會將在一个月內提交一份報告,內容包括研議訂定「大飲條款」,增訂不具獨立性的彈性認定條款,以及對於無法離職的獨董,將會函請經濟部進行登記註銷等。
近期,由於獨董資格的爭議不斷,特別是在大同前董事長林蔚山涉掏空案中,當時的獨董被質疑怠於提起訴訟,導致「保皇派」獨董可長期留任,這讓立委施義芳質疑金管會是否有法可管。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回應表示,現行規定對獨董資格已有要求,不符規定可解任,也可追究責任,對於近期獨董運作機制產生的問題,金管會將在一個月內提出報告。
顧立雄進一步透露,檢討的重點將包括證交所全面檢視獨董資格,並研議上市櫃公司自行檢視獨董資格,再提報證交所進一步確認。此外,對於獨董的獨立性問題,將會研議直接引用證交法規定,或在現行獨董資格規定中增訂概括性條款,對於不具獨立性的獨董,當然解任。
知情官員指出,未來若在獨董資格規定中增訂不具獨立性的「彈性條款」,可以解決相關問題。對於已不具獨立性、又賴著不走的獨董,將研議函請經濟部註銷登記。證交所已應主管機關指示,要求上市公司回報獨董資格及聘用狀況,並進行彙整後呈報主管機關。同時,證交所也將檢討現行證交法規範,並整合實務及專業意見進行詳細研議。
針對大飲案,證交所已先就違反重大訊息、財報未如期編制等規範提出違約金懲處及交易方式變更,在獨董資格及監督責任部分也將配合主管機關要求密切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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