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期貨ETF風控 有四招
2024-03-19
期貨ETF是以期貨作為投資標的,且國內市場發行上市的產品,大 多係以追蹤商品原物料為主,例如原油、黃金及黃豆等,易受及國際 情勢變化、通膨、戰爭等因素影響,造成前述商品原物料行情波動劇 烈。
期貨ETF特性及所面臨的問題
由於期貨ETF大部分沒有漲跌幅限制,常出現市價高於淨值的溢價 情況,過高的溢價代表投資人買貴了,當溢價收斂時,投資人將產生 虧損。
除了行情判斷風險及折溢價風險之外,期貨ETF還有一特有風險來 自於「轉倉成本」,因為期貨ETF是以操作期貨來達到追蹤標的指數 的目的,ETF為持續持有期貨部位,就必須面臨轉倉風險。
當近月份期貨即將到期時,期貨ETF就必須將近月份期貨平倉轉至 次近月份期貨,若轉倉當時期貨與現貨呈現正價差,且次近月份期貨 價格高於近月期貨價格,因為是「賣低、買高」,所以就會產生「轉 倉成本」。
就長期而言,即便ETF所追蹤的指數波動不大,期貨ETF的淨值也會 因為轉倉成本過高而自然下滑。
強化期貨ETF相關管控措施
考量商品原物料短期價格大幅波動的情況,主管機關於109年規範 期貨ETF特殊下市條件(期貨ETF最近30個營業日平均單位淨資產價值 較其最初單位淨資產價值累積跌幅達90%,或平均淨資產價值低於2 ,000萬元,ETF發行人應報主管機關核准後終止信託契約)。
惟期貨ETF受益人若未能即時警覺或注意,恐會產生許多投資交易 糾紛,故冀望透過強化期貨ETF市場相關機制,提醒期貨ETF投資人相 關產品可能面臨的風險,進一步說明措施如下:
一、強化投資人適格性要求:目前投資人交易期貨槓反ETF前,除 檢核投資人適格性外,並需簽署風險預告書及交易檢核表,讓投資人 已有充分機會在交易前認知相關商品的風險特性。
二、強化商品辨識度:增加期貨槓反ETF產品的辦識度,證交所已 於期貨原型ETF證券代號後加入U、於期貨槓桿反向ETF交易代號後加 入L及R。
於期貨槓桿反向ETF證券簡稱加入「正2」及「反1」,並自110年3 月2日起於期貨ETF證券簡稱中加入「期」字。
三、強化風險揭露:為提醒投資人簽署風險預告書,應注意不同類 型ETF交易風險,將「期貨ETF」、「槓桿反向ETF及期貨ETF」、「外 幣買賣之ETF及加掛ETF」與「高收益債券ETF」的交易風險分區列示 ,並將標題以字型放大、粗體及加註底線等方式,強化各類型ETF風 險資訊揭露。
四、增訂交易面強化措施:如期貨ETF最近十個營業日平均單位淨 值低於7元(暫停信用交易、停止借券及當沖交易)、低於5元(預收 款券)或低於3元(限制投資人買進)時,分別採行暫停信用交易( 含停止借券及當沖交易)、預收款券及限制投資人買進等三道提醒機 制,以提醒投資人期貨ETF將面臨下市的風險,臺灣證券交易所修改 相關規章,已於112年5月30日公告,112年7月31日起實施。
截至目前為止,期貨ETF共14檔(六檔為原型及八檔為槓桿反向型 ),已有一檔期貨ETF最近十個營業日平均單位淨值低於7元,自113 年2月29日取消信用、停止借券及當沖交易。
因應期貨ETF商品之風險及特性,證交所實施強化投資人適格性要 求、加強商品辨識度及風險揭露等措施,避免ETF觸及相關提醒機制 或必須下市的命運。
另為於期貨ETF淨值減損,甚或達下市清算門檻前充分提醒投資人 ,證交所112年舉辦北中南多場次宣導會、座談會及研習營對證券從 業人員、投資人等加強宣導,未來期貨ETF再發生淨值減損,甚或達 下市清算門檻的情形時,將有助於協助投資人有序退場,減少客訴事 件發生,健全資本市場發展。
期貨ETF特性及所面臨的問題
由於期貨ETF大部分沒有漲跌幅限制,常出現市價高於淨值的溢價 情況,過高的溢價代表投資人買貴了,當溢價收斂時,投資人將產生 虧損。
除了行情判斷風險及折溢價風險之外,期貨ETF還有一特有風險來 自於「轉倉成本」,因為期貨ETF是以操作期貨來達到追蹤標的指數 的目的,ETF為持續持有期貨部位,就必須面臨轉倉風險。
當近月份期貨即將到期時,期貨ETF就必須將近月份期貨平倉轉至 次近月份期貨,若轉倉當時期貨與現貨呈現正價差,且次近月份期貨 價格高於近月期貨價格,因為是「賣低、買高」,所以就會產生「轉 倉成本」。
就長期而言,即便ETF所追蹤的指數波動不大,期貨ETF的淨值也會 因為轉倉成本過高而自然下滑。
強化期貨ETF相關管控措施
考量商品原物料短期價格大幅波動的情況,主管機關於109年規範 期貨ETF特殊下市條件(期貨ETF最近30個營業日平均單位淨資產價值 較其最初單位淨資產價值累積跌幅達90%,或平均淨資產價值低於2 ,000萬元,ETF發行人應報主管機關核准後終止信託契約)。
惟期貨ETF受益人若未能即時警覺或注意,恐會產生許多投資交易 糾紛,故冀望透過強化期貨ETF市場相關機制,提醒期貨ETF投資人相 關產品可能面臨的風險,進一步說明措施如下:
一、強化投資人適格性要求:目前投資人交易期貨槓反ETF前,除 檢核投資人適格性外,並需簽署風險預告書及交易檢核表,讓投資人 已有充分機會在交易前認知相關商品的風險特性。
二、強化商品辨識度:增加期貨槓反ETF產品的辦識度,證交所已 於期貨原型ETF證券代號後加入U、於期貨槓桿反向ETF交易代號後加 入L及R。
於期貨槓桿反向ETF證券簡稱加入「正2」及「反1」,並自110年3 月2日起於期貨ETF證券簡稱中加入「期」字。
三、強化風險揭露:為提醒投資人簽署風險預告書,應注意不同類 型ETF交易風險,將「期貨ETF」、「槓桿反向ETF及期貨ETF」、「外 幣買賣之ETF及加掛ETF」與「高收益債券ETF」的交易風險分區列示 ,並將標題以字型放大、粗體及加註底線等方式,強化各類型ETF風 險資訊揭露。
四、增訂交易面強化措施:如期貨ETF最近十個營業日平均單位淨 值低於7元(暫停信用交易、停止借券及當沖交易)、低於5元(預收 款券)或低於3元(限制投資人買進)時,分別採行暫停信用交易( 含停止借券及當沖交易)、預收款券及限制投資人買進等三道提醒機 制,以提醒投資人期貨ETF將面臨下市的風險,臺灣證券交易所修改 相關規章,已於112年5月30日公告,112年7月31日起實施。
截至目前為止,期貨ETF共14檔(六檔為原型及八檔為槓桿反向型 ),已有一檔期貨ETF最近十個營業日平均單位淨值低於7元,自113 年2月29日取消信用、停止借券及當沖交易。
因應期貨ETF商品之風險及特性,證交所實施強化投資人適格性要 求、加強商品辨識度及風險揭露等措施,避免ETF觸及相關提醒機制 或必須下市的命運。
另為於期貨ETF淨值減損,甚或達下市清算門檻前充分提醒投資人 ,證交所112年舉辦北中南多場次宣導會、座談會及研習營對證券從 業人員、投資人等加強宣導,未來期貨ETF再發生淨值減損,甚或達 下市清算門檻的情形時,將有助於協助投資人有序退場,減少客訴事 件發生,健全資本市場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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