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美實業旗下奇美電子若申請上市 須將其持股降至50%以下

2001-03-16 公司:奇美實業
鉅亨網記者楊雅婷/台北• 3月16日 03/16 13:48

根據現行規定,子公司若要申請上市時,母公司必

須已經為上市公司,近來奇美電子公司是否為奇美實業

子公司引起關注,證期會主委朱兆銓表示,奇美實業持

有奇美電子股份超過 50%,當然屬於母子公司,若奇美

電子要申請上市,則須先脫離「母子關係」,也就是降

低持股到 49%以下,不過,朱兆銓也暗示,法令是彈性

的,等到奇美電子正式提出上市申請時,也許法令已經

做了調整。

奇美實業最近陸續處分奇美電子股票,是否為奇美

電子申請上市前鋪路引起關注,不過,根據現行法令規

定,子公司要申請上市時,母公司必須已經是上市公司

,因此,奇美實業陸續處分子公司股票,以求能過關,

證期會主委朱兆銓表示,該兩家公司確實為母子公司,

若子公司要上市,母公司就要降持股到 50%以下,但目

前奇美電子並未提出申請,且也許法令到申請時已經做

些調整,不過,朱兆銓強調,屆時法令若真調整並不是

單只為奇美量身訂做,而是全盤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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