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核四停建廠商補償金自行吸收 不影響員工退休權益

2001-04-16 公司:台灣電力
鉅亨網記者林芳姿/台北• 4月16日 04/16 17:32

針對外界關心核四廠停工期間補償金由台電自行吸

收,是否影響台電員工退休權益,台電表示,依法提撥

之退休金從未減少,另為因應民營化所增提之退休金係

按民營化日期由精算師計算,絕不會影響現在及未來民

營化時台電員工退休應有之權益。

有關核四停建期間廠商補償金金額,依台電初步估

算約需 34.89億元,其中3.12億元依會計原則可列入台

電公司89年度之營業外費用外,其餘 31.77億元均將列

入台電公司90年度預算中。

有關台電員工退休金編列部份,台電依勞基法及「

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撫及資遣辦法」90年度編列員工

退休金 33.37億元,另為因應未來台電民營化,增編員

工退休準備金 23.21億元,做為民營化時員工年資結算

之用。惟因原預定90年度完成民營化之時程延後,故為

因應民營化需要而增提之退休準備金 23.21億元,暫無

需提列,以後年度則視民營化辦理進度,按精算師精算

結果再編列預算辦理,因此絕不會影響現在及未來民營

化時員工退休應有之權益。

至於電價是否調整,台電則表示需視未來電力設施

投資需要、能源價格、財務狀況等因素,必要時才會研

擬方案報部申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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