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國產局試辦北市承租戶承租費用可利用銀行自動扣繳

2001-08-17 公司:台灣銀行
鉅亨網記者宋繐瑢/台北• 8月17日 08/17 13:03

為便利承租人繳交承租費用,台灣財政部國有財產

局北區辦事處自2000年 8月起與台灣銀行、中國農民銀

行(2822)合作,試辦承租費用自動扣繳作業,國產局表

示,房地承租戶可於2001年 8月起,利用這 2家銀行的

存款帳戶辦理自動扣繳轉帳繳納租金。

國產局北區辦事處表示,扣款繳納租金的帳戶,不

以承租人本人的帳戶為限,如果承租人已於該 2家銀行

任一銀行有帳戶者,可立具「國有非公用房地承租戶承

租費用轉帳付款授權約定書」,承租人要以他人帳戶辦

理租金轉帳扣繳者,則可由已於該 2家銀行開戶的帳戶

所有人於同意書親自簽名蓋銀行原留印鑑,連同承租人

填具該項授權約定書,寄開戶銀行,經核驗後次月即可

開始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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