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紡地上權換產權未申報契稅判補稅加罰款逾6000萬元
2002-11-05
公司:遠鼎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11月 5日 11/05 16:45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遠紡(1402)與遠鼎建設在民國78
年簽訂的地上權契約未申報契稅敗訴,遠紡將被補課
3100萬元契稅,再加罰 1倍的罰款,合計判罰金額超過
6000萬元。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遠紡(1402)與遠鼎建設在民國78
年簽訂的地上權契約未申報契稅敗訴,遠紡將被補課
3100萬元契稅,再加罰 1倍的罰款,合計判罰金額超過
6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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