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R官司 飛利浦將再上訴

2004-03-17 公司:巨擘科技
國碩 (2406)、巨擘與飛利浦官司獲勝後,飛利浦昨 (16) 日表示,將會持續上訴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並在這判決出爐前,仍要求執行其CD-R/RW 專利授權方案,即國碩、巨擘以外的台灣光碟片廠商仍要繼續向飛利浦繳納權利金,費率且不降。飛利浦與國碩的官司雖然敗訴,但昨天發表立場強硬的聲明,表示將持續上訴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在這可能為期一年的上訴期間,飛利浦將繼續執行其CD-R/RW專利授權方案。也就是說,除了國碩與巨擘外,其餘台灣光碟片廠在這段上訴期間內,仍要向飛利浦繳納CD-R/RW權利金。飛利浦表示,在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最終判決公佈前,持續在美國與其他各地加強保護其專利。由於中環 (2323)、錸德 (2349) 等公司仍必須照契約履行繳納權利金義務,使不用交權利金的國碩及巨擘在上訴期間,競爭力相對比同業高。常在國際法律事務所林秋琴律師表示:「飛利浦上訴聯邦巡迴上訴法院,被告已不是國碩與巨擘,被告將變為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這是飛利浦最後的機會。」她說, ITC 已花了不少時間審理本案,飛利浦想要打贏這官司,將是非常辛苦。ITC終判國碩勝訴,ITC將拒絕在美國執行飛利浦公司專利權,國碩已可名正言順的進軍美國市場。台灣光碟片業者表示,依目前飛利浦強硬的態度,想要洽談更低的權利金契約,恐怕需要一年以上時間,除了同業們共同努力外,也需要我國政府出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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