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賠歐鐵28億 台灣高鐵擬上訴

2004-04-09 公司:台灣高鐵
歐洲高鐵聯盟(EUROTRAIN)和台灣高鐵公司的商務

仲裁爭議將重燃戰火。消息來源透露,台灣高鐵認為國際商會

(ICC)三月中旬做成的仲裁判斷有瑕疵,擬向新加坡法庭

提起上訴,要求撤銷判斷。

台灣高鐵公共事務部副總江金山昨晚指出,據他所知,截至目

前為止,公司決策階層和律師團還沒有做成最後決定,且提請

撤銷商務仲裁,必須具體證明仲裁要件、程序等出現瑕疵,這

些問題涉及相當專業判斷,短時間內無法立即有結果。

交通部高鐵局則表示,還未收到台灣高鐵對於仲裁判斷後續處

理的說明,但不論高鐵公司接不接受判斷結果,所有風險均應

由台灣高鐵其行負責。

目前一直在等待台灣高鐵做決定的歐鐵聯盟強調,在台灣高鐵

正式通知不接受仲裁判斷後,會向台灣的法院請求承認該仲裁

判斷,據以強制執行。

德國西門子和法國亞斯通一九九七年組成歐鐵聯盟,協助當時

還是台灣高鐵聯盟的高鐵公司備標,但台高取得高鐵BOT案

後,卻於兩千年轉向日本新幹線採購核心機電系統,痛失近千

億元商機的歐鐵聯盟,於二○○一年初向新加坡法庭提起國際

商務仲裁,全案歷經三年纏訟,上個月由國際商會做成仲裁判

斷,裁定台灣高鐵應補償歐鐵七千三百零四萬餘美元,加計利

息,折合新台幣約廿八億多元。

這項仲裁判斷出爐後,台灣高鐵公司一直未對是否接受仲裁結

果對外表達立場,據了解,台鐵高鐵內部已朝上訴的方向研議

,待提起撤銷判斷的相關事證蒐集完備,就會正式通知歐鐵聯

盟。

根據國際商會做成的仲裁判斷主文,台灣高鐵應給付給歐鐵聯

盟的七千三百零四萬美元中,包括:信賴利益損害賠償(協助

台灣高鐵備標成本)、不當得利及法律費用等三部分,均依不

同起算時程加計百分之五的利息,因此,台灣高鐵若繼續和歐

鐵纏鬥下去,利息負擔將持續累計,一旦上訴不成,賠償金額

將超過目前的廿八億元。

歐鐵聯盟兩大成員之一的西門子亞太區總裁駱一華昨天表示,

還未收到台灣高鐵任何書面通知,目前談後續因應行動還太早

,但撤銷仲裁判斷不是一廂情願的事。

法界人士指出,依據規定,高鐵國際商務仲裁三位仲裁人,一

位由歐鐵聯盟推薦,一位由台灣高鐵遴聘,另一位則由兩造共

同推舉,換言之三位仲裁人中至少有兩位是經高鐵認可,且可

以信賴的公正人士。

尤其三位仲裁人不論是學養或名望,都是國際上十分少見的陣

容,其中主任仲裁人麥克雷斯門為耶魯大學國際仲裁法教授,

另一位史蒂芬史偉博則是前國際法院院長、現職為法官,兩人

在國際法界均具有極高聲譽。

駱一華無奈地說,包括台北捷運局和法國馬特拉的糾紛,以及

歐鐵與台高的爭議,難免讓人會有台灣大型交通建設都有國際

糾紛的印象,而且不論仲裁結果為何,似乎錯都在別人,責任

絕不在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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