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轉投資非金融機構 都是不恰當」陳沖 : 依立院決議不再

2005-03-17 公司:台灣高鐵
高鐵財務出現窘境,國營行庫該不該金援?昨日的立法院預算及決算

委員會議,立委林德福詢問在場五家國營行庫高層,會不會遵守立法

院決議:所有國營單位不能再投資高鐵?

合庫董事長陳?立場堅定地指出,在也看來,「金融機構投資非金融

機構都是不恰當的」,而且「合庫會遵照立法院決議,不會再轉投資

高鐵。」

陳?解釋,金融機構的力量太大了,如果在轉投資標的上沒有給予適

當限制,且不能知所節制,將與被控制的投資事業單位之間,產生過

大的產業波動效果,不利社會經濟福祉。

陳?說,企業如果有資金需求,金融機構可以貸款給這家公司,但不

需要當這家公司的股東,擁有對這家企業的經營控制權。

兩年多前高鐵出現財務危機,發行具備固定收益特質的特別股,幾家

主要國營行庫在政策銜命下,均出手認購,其中台銀與合庫均認購二

十億元,中信局五億元,只有土銀沒有,另外,台銀還是高鐵成立初

期,龐大聯貸資金的主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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