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後通車 高鐵特許營運 只剩27年

2005-09-09 公司:台灣高鐵
交通部長林陵三昨天表示,高鐵延後通車,只是壓縮高鐵公司自

己營運賺錢的時間,並不存在卅五年特許期延長,因此沒有違約

問題;林陵三強調,交通部最關注的是行車安全,不是趕著通車。

高鐵局長吳福祥說,交通部和高鐵公司在民國八十七年七月廿三

日簽訂高鐵興建營運合約,從那個時候起算卅五年特許期,高鐵

延至明年十月卅一日通車,營運期將只剩廿七年。

對高鐵延後通車所增加的一百九十三億元支出,高鐵公司擬擴大

向銀行團貸款,林陵三表示,高鐵向銀行加碼貸款,現階段不考

慮動到政府擔保的三方融資合約,政府作保融資的額度,仍然維

持最初的三千二百卅三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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