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沿站開發 適用不動產證券化
2005-10-05
公司:台灣高鐵
行政院院會今(5)日將討論不動產證券化條例修正草案,確定將開發型不動產納入證券化標的,其中,開發型不動產投資信託若採取公開募集方式,限定在都市更新案件、促參所列建設以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的公共建設三項投資標的,預計第一年實施的商機將高達1,500億元,未來三年都市更新所引發的商機,可上看5,000億元。此外,主計處今天將公布9月物價概況,由於連續颱風來襲,食物類價格走高,消費者物價漲幅可能較高,行政院長謝長廷將於院會上宣布平穩物價政策措施。這也是在宣布油、電、水等公用費率三個月不漲價,以及調降油品貨物稅後,政府另一項穩定物價措施。黨政協調會曾經於周一討論不動產證券化條例修正草案,行政院表示,不動產證券化條例修正案將納入開發型不動產。開發型不動產定義分為兩種,一種是正進行開發、重建、整建的不動產或相關權利;另一種是未產生穩定收益的不動產或相關權利。未來草案通過後,對於開發型不動產的定義,將會採取寬鬆的解釋。這項修正將使高鐵及沿站開發也可適用不動產證券化條例,並用以募集資金。由於開發型不動產投資具有相當高的風險性,不動產證券化條例草案中將不動產投資信託,限縮以購買對象集中在專業法人機構的私募為主。不過,若投資信託基金投資在開發型不動產,可採公募方式,但會有一定比率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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