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原始股東 投資下限規定僅及興建期
2005-11-16
公司:台灣高鐵
交通部次長何煖軒表示,按照高鐵公司與交通部簽訂的合約,五大原始股東只需在「高鐵興建期」維持二五%投資下限規定,等到高鐵營運後,五大原始股東就不需履行相關規定。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高鐵公司未來三、四百億的普通股募資集中在通車後募集,原始股東根本不需出資。據了解,高鐵公司目前正在擬訂新的財務模組,而且計畫將募資的時間,集中在高鐵通車後。高鐵的資金缺口高達六八五億元,其中,超過三二○億元的普通股募集將以上市的方式解決。何煖軒表示,未來如果高鐵公司將後續的普通股募資集中在通車後,交通部會進行妥善處理,但必須等到十一月底,高鐵公司的財務模組出爐後,才能做結論。不過按照合約規定,高鐵通車後,五大原始股東就不需維持二五%的投資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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