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遠電訊許勝雄 開除5位業務經理違法

2006-01-11 公司:宏遠電訊
金仁寶集團董事長許勝雄所有的宏遠電訊公司,最近以「未達業

務獎金辦法,嚴重違反工作規則」理由,開除5位業務經理,且不

給資遣費。勞委會初步判定違法。

宏遠電訊位於新竹科學園區,董事長是許勝雄。被開除的業經理

林聖等指出,經濟不景氣,該公司九十三年片面要求業務人員簽

署:「每人每月邊際毛利達成在九十四年度中連續三個月未達

80%者,需無條件自動請辭。」因條件過苛,所有業務人員拒絕

簽署。

林聖等說,公司隨即在九十四年修訂「業務處業務獎金辦法」,

將該條文明訂在辦法中。去年底,公司即以「業務處業務獎金辦

法」要求五位業務經理無條件自動去辭,同仁不接受,公司隨即

發出「免職通知書」,以他們「因違反工作規則,情節重大,依

勞基法免職」。

林聖等隨即赴新竹市政府陳情,並於日前進行調解,勞方認為,

即使工作未達標準,應屬勞基法「不能勝任工作」,資方應該給

付資遣費,資方仍以「業務績效不佳,無法達成績效」理由,認

開除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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