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聯名卡官司 三月決勝負

2006-02-13 公司:太平洋崇光百貨
國泰世華銀為其所有的「SOGO聯名卡」權益,摃上SOGO,兩年內分別向法院聲請假扣押SO GO現金、假處分禁止SOGO集利卡使用、並假扣押市值九億的SOGO所持遠傳電信股票,其中有關假處分裁定的本訴「履行契約」訴訟,台北地方法院已預計二月十四日將召開最後一次辯論庭,預計首場官司的勝負三月即可見分曉。由於本案攸關三百萬SOGO聯名卡持卡人權益,以及兩大業者的商業利益,判決結果備受外界關注。國泰世華與SOGO的爭訟,主要關鍵在於遠東集團入主SOGO後,自行發起SOGO集利卡,國泰世華認為SOGO的行為,有違反國泰世華與SOGO 前主人太平洋建設集團所簽訂發行SOGO聯名卡的契約規定。但遠東集團卻認為,前手所訂契約是否與後手有關,值得爭議,因此並不在意國泰世華的抗議,國泰世華於是假扣押、假處分等非訟動作頻頻出重手。二00四年九月二十日台北地方法院承審法官李維心首次召開國泰世華所提履行契約訴訟的準備程序庭時,苦口婆心勸和,國泰世華與SOGO雙方似乎也有意和解,同年十二月底,雙方的律師團擬成三項協議內容,二00五年一月SOGO先表達和解誠意,簽署三項協議書後,送交國泰世華等待佳音。三項協議內容為一、SOGO聯名卡最早是由豐洋(章民強所有)、崇光、國泰銀、SOGO等四公司簽署合約,雙方同意今後將分割成僅有國泰世華銀與SOGO等兩公司。二、雙方同意可以分別發卡,但集利卡不再發行、聯名卡為續存卡,而原先的集利卡持卡人將繼續享有聯名卡同等優待,SOGO則同意對聯名卡持卡人九折優惠。三、國泰世華銀撤銷先前的假扣押、假處分,雙方達成和解。但國泰世華送回SOGO的簽署,卻只有前兩項協議,去年九月二十一日國泰世華二度執行假扣押SOGO所有九億元遠傳電信股票,雙方和解終告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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