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要做最後一哩解決者
2006-04-03
公司:台灣電力
營固網業無法建置最後一哩(Last Mile)的困境,可望結合台電,力拚中華電信!在經濟部積極協調下,台電將申請陸纜電路出租執照,利用其遍及全台的光纖網路、電力線通訊(PLC)設施,協助業者解決最後一哩難題。台電透露,這項方案已進入最後評估階段,經股東會通過後,最快可望在九月份提出經營陸纜電路出租業務申請。國內固網市場年產值高達一千五百億元,由於台灣固網、速博、亞太寬頻等三大民營業者無法完成最後一哩的建置,必須向中華電信租用光線路,看人臉色之外,經營成本亦無法有效降低,市占率始終不及中華電信。中華電信市占率達逾六成,三家民營固網業者僅及三成左右。台電人員表示,台灣固網、速博、亞太固網在七年前,便曾與台電接觸,希望與台電合作,解決最後一哩問題,台電則在前董事長林能白主導下,曾計畫斥資三十億元,投資其中兩家固網業跨足電信業,不過卻在台電正式與業者簽訂合作備忘錄後,因立院全數刪除該筆預算,無疾而終。如今,在經濟部協調下,台電有意捲土重來,以出租方式,善用現有網路資產,增加發電之外的業外收入。台電在去年底已完成PLC初步測式,甚至與經濟部官員連袂拜訪交通部,瞭解經營光纖等出租業務的適法性問題,主要為順應政府協助固網業解決經營困境、加速推動「M台灣計畫」等既定政策。經濟部官員表示,為提升國內電信產業發展,經濟部願協調光纖路線亦高達三千公里的台電,以出租方式,協助固網業者改善經營困境。對於台電有意申請陸纜電路出租執照,電信總局表示,電路出租業務屬於替代性網路,申請門檻低,鼓勵業者提出申請。台電具有電力線通訊(PLC)普及的優勢,不需額外花費開挖馬路,台電若能借用家戶中電線來承載所有的傳輸,將會是有利的競爭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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