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交所兼保管銀行 或許可行

2006-04-11 公司:台灣期貨交易所
針對這一波期貨商在開立綜合帳戶時,出現保管銀行開價過高的聲浪,期貨業者已要求金管會出面解決,但金管會官員表示,這純粹是業者間的商業行為,主管機關不便干預,可研擬請期交所或結算所出任保管銀行,但要考慮是否會造成與銀行業者爭利的情形。3月27日開放的外資綜合帳戶制度,衍生出先前沒有的保管銀行問題,因為國外期貨商要來台開設綜合帳戶,對應窗口是國內的期貨商,在保管銀行開價每個帳號(ID)單月收費高達1,000美元後,已造成業務推展上的困難。經過期貨業者實地了解後,發現由於客戶特性不同,並非所有的綜合帳戶客戶都認為保管銀行收費太高,但收費若能降低,的確有助推展綜合帳戶。期貨業者表示,保管銀行不僅有保管資金的功能,還有交易、匯款、繳稅及對帳等服務,尤其是資金較大的海外投資人,若要匯入資金進場操作期貨,也未必願意跳過保管銀行機制,直接將資金匯入期貨商的保證金專戶,另外若透過律師或會計師來代理這些業務,也不盡然會較保管銀行收費便宜。所以現在正呈現兩極化的情形,擁有較大型外資客戶的期貨商,客戶自行與保管銀行洽談,未見有大太爭議;但鎖定中小型外資客戶的期貨業者,若客戶只存入3萬美元,一個月就要支付3%的成本,很可能就會吃不消。期貨業者表示,期貨經理公司之前就曾以期交法中規定,除了銀行外,期交所或結算所也可以承作保管銀行業務,而努力以此做為訴求。對此,金管會認為,期交所新增保管銀行業務或可以研擬,但現階段尚未有明確規劃,也必須經過中央銀行的同意,其中有一個重要的考量是,期交所若出任保管銀行,是否會有與銀行業者爭利的爭議性,這是必須考量研究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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