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交所修正交割制度

2006-06-22 公司:台灣期貨交易所
公債利率期貨成交量不如預期,期交所為活絡公債期貨市場,決定縮小公債期貨可交割債券範圍,由7年到10年,改為8.6年至10年,修正後新制將適用的交割月於今年9月以後到期月份的契約。期交所表示,這將使公債期貨價格更貼近三支現貨市場較熱門的10年期公債,以提高期貨與現貨市場最熱門公債的價格走勢關聯性,有助期貨價格發現功能,進而促進公債期貨交易活絡。期交所為落實期貨市場商品多元化,先後推出公債期貨及利率期貨,惟公債期貨發展不彰,成交量不大,為扭轉頹勢,期交所目前先由10年期公債期貨下手,縮小公債期貨可交割範圍,以正常反映市價。同時也委外研究公債指數期貨,考量用櫃買中心的利率期貨指數,拿來作為公債利率期貨,不同於公債期貨以實物交割,公債利率指數期貨將採現金交割,值得一提的是,若這項提案過關,將是全球獨創的衍生性商品。公債期貨上市以來交易一直未見活絡,去年10年期政府公債期貨與30天商業本票利率期貨每天成交量大多掛零,兩檔期貨日均量分別僅有15口及一口。期交所表示,公債期貨成交量萎靡,且交易多集中於近月份,主要是在現行實物交割制度下,交割券CTD(最便宜可交割債券)多為較早發行的債券,流通性不高,不但期貨空方不易取得,多方若因交割取得後也不易處理。此外,雖然也可以採現金交割,但依目前交割結算價格的計算方式,是以當日現貨市場交易量前三大的可交割券加權平均殖利率計算再加計費用,較以CTD實物交割成本更高,導致交易人對公債期貨裹足不前。為活絡公債期貨成交量,期交所除縮減公債期貨可交割債券範圍外,在現金結算價部分,也將以CTD價格為計算基礎,推算期貨約當價格,再與期貨最後結算價相比,取較高者計算,這將使現金結算價格與實物交割價值相當,不至產生現金交割成本高於實物交割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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