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股銀行 經營權將整批處分

2006-08-16 公司:台灣銀行
根據財政部規劃的公股退出金融機構方向,對於政府有絕對控制權的金融機構,如第一金控、合作金庫及華南金控等,公股將採整批經營權處分方式退出,至少要有溢價空間。財金官員昨(15)日表示,公股有控制權金融機構,只要是沒有政策必要者,公股就會賣掉後退出,並不是每家都會退,至於哪些對象會退,哪些不會退,財政部正在檢討。據了解,兆豐金、台銀目前已被列入公股不退出的對象,至於尚在評估中的第一金、合庫等,未來若未列入不退出的對象,公股將採取整批經營權處分方式退出。經續會達成公股逐步退出共識後,財政部積極研擬公股退出金融機構原則,除了開發金、國票金等有主要民股者,只要主要民股持股達15%到20%,公股就退出。對於沒有主要民股,但公股仍有控制權的金融機構,公股要如何退出,備受市場關注。官員強調,像開發金、國票金這類金融機構,已有主要民股,公股持股雖不少,但只是關鍵股東角色,並沒有絕對主導權,可以被動等主要民股提高持股到合理水準後,公股就退。但像第一金、合庫這類金融機構,公股是唯一的最大股東,等於擁有經營權,當然要採取最有利公股權益方式退出。如果財政部評估認為有必要退出時,可能以公開、公正、透明機制,一次處分移轉經營權。至於華南金,目前已有林明成家族等主要民股,原本也被歸為與開發金、國票金同類型,但因公股的持股相對多數,情況可能又不太一樣,因此,華南金是否要改為與第一金、合庫等同類,財政部尚在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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