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金買竹商銀股 涉歸入權爭議

2006-10-17 公司:富邦人壽
立委林重謨昨天質詢金管會主委施俊吉時爆料,富邦產險、富邦人壽等兩家富邦金子公司在過去半年內,加碼竹商銀一萬八千多張,獲利十多億元。他要求金管會對富邦金執行歸入權,將所有獲利還給竹商銀。富邦金為竹商銀最大法人股東,並在三席常董會中占有一席。富邦金在七、八月間加碼竹商銀。富邦金高層昨天表示,富邦金在獲知渣打銀行要收購竹商銀股權後,並無任何買進動作,因此絕無內線交易情事。但為防範有不必要的損失發生,富邦金已決定保留近半年買進的竹商銀持股,暫不轉讓。金管會官員私下認為,渣打銀行在消息公布前已事先向金管會報備,加上竹商銀四大家族也早就同意要將股票都賣給渣打銀行,可見這樁併購案算是「合意收購」,富邦金不可能在常董會召開前完全不知情,問題的癥結在於得知此事的時間,是否早於加碼時點,將是主管機關調查重點。不過,金管會官員坦言,除非有證據,否則不易確認富邦何時知情。不過,施俊吉未回應富邦金是否涉及歸入權。依證交法第一百五十七條對歸入權的規定是:公開發行公司董監事、經理人與持股百分之十的大股東,在六個月內買賣公司股票而有獲利,其獲利應歸入公司所有;如果公司董事會不執行,股東得要求公司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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