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銀、中信局高鐵撤資 保留院會協商
2007-01-04
公司:台灣銀行
昨日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初審台灣銀行與中央信託局預算案,立委對於台銀和中信局投資高鐵特別股很有意見,要求台銀、中信局六個月內辦理撤資,最後決議此案保留至院會協商。對此財政部公股小組表示,台銀及中信局自九○年至九二年間即投資台灣高鐵,並依據銀行法規定,將高鐵特別股列入短期投資,此外,公股小組也說,高鐵特別股滿三年可轉換為普通股,目前高鐵現股表現很好,也有十二、十三元水準。據了解,台銀取得高鐵特別股成本為一○元,即使處理掉都還有賺,台銀主管表示,這也是選項之一,不過目前仍尚未定案。銀行同業指稱,台銀投資高鐵獲利不錯,且高鐵年息高達五%,對台銀而言,不僅可以去化過多游資,投資收益也不錯。昨日立法院多位立委對台銀和中信局投資高鐵的補辦預算,還是不甚滿意,其中立委賴士葆等人提案指出,台灣銀行和中信局補辦資金轉投資高鐵特別股分別為新台幣二十億元和五億元,違反立法院在民國九一年六月第一會期所做的決議,政府和公營事業及其轉投資事業不得再投資台灣高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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