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藉重整脫產潛逃 證交所司院聯手

2007-01-12
台灣證券交易所昨天下午緊急發函給司法院,請求司法院協助在上市

、上櫃等發行公司,向法院聲請公司重整或破產等程序,法官作出相

關裁定後,能夠在第一時間通告交易所,以便交易所發佈重大訊息,

安定市場。司法院認為,公司重整或破產宣告聲請的有關裁定結果,

儘速讓主管機關及市場知悉,有助於經濟穩定發展,因此立即指示民

事廳,在交易所設置直接聯繫「單一窗口」後,同意函令各地方法院

未來同步將裁定書傳送交易所。

交易所此一公文,雖然在昨天下午發函,但交易所董事長陳樹昨天下

午五時三十分許,不等公文送到司法院,就親自帶著交易所幹部,趕

到司法院拜會秘書長范光群尋求支持。據指出,司法院初步回應,只

要有助穩定經濟、安定市場,司法院同意所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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