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砸35億 推動太陽光電
2007-01-29
公司:台灣電力
身為國營事業的台灣電力公司,將率先在台灣推動大規模建置太陽光電的發電計畫。台電擬從明年起的四年內,編列三十五億元,並評估優先建置包括澎湖的七美、高雄的興達、路竹,及核二廠等二十五處的太陽光電發電計畫,總裝置容量為一萬瓩(KW),全案近期內可望送交台電董事會討論定案,預料此一投資案,將掀起國內公、民營業界跟進投入建置太陽光電的發電計畫熱潮。為推動建置太陽光電發電計畫,台電已將位於台中的風力發電工務所組織提高層級,改為風力發電施工處,並增加其組織編制與員額,未來該處將肩負起台電的風力發電與太陽光電等兩大監造工作。在該組織調整之後,原工務所主任陳武雄,則調升為經理;另副主任謝明欽,則調升為副理,未來該處將為台電推動太陽光電的監造工作,打頭陣。鑑於中南部的陽光普照,台電擬建置太陽光電的發電計畫,將以中南部為主;北部為輔,台電預定明年起的四年內,展開全台的二十五處太陽光電的發電計畫。其中,明年擬先編列一億八千七百萬元的預算,優先考量建置包括澎湖的七美、高雄的興達、路竹及核二廠等地。到了九十八年,台電擬再投資六億九千九百萬元,展開該項建置行動。台電主管表示,台電建置太陽光電計畫的安裝地點,將從台電全省六千多個房舍中,遴選最適當的地點,進行建置,其設備來源包括德國與日本等廠商。以一瓩須要十二平方米面積計算,總裝置容量一萬瓩的太陽光電建置計畫,其所需總面積將達十二至十五萬平方米,一年總發電量為一千二百萬度。而台電小場址的太陽光電計畫,內部傾向先自用,多餘的電力,再併入供電系統;另台電大場址太陽光電的發電系統,則將接到市電系統,作為台電電力的供應來源之一。依台電內部評估,太陽光電的發電成本,每度為十八至二十元不等,遠高於風力發電每度一.九元,及火力發電每度二.七至二.九元不等的水準。不過,已通過立法院一讀程序的再生能源法,未來若三讀通過之後,政府將來可祭出補貼政策,鼓勵公、民營機構投入建置無污染的太陽光電計畫,屆時,將可大幅降低太陽光電每度的發電成本。據了解,二○一○年,我國太陽光電的發電總裝置容量為三萬一千瓩,約占我國發電總裝置容量四千二百萬瓩的比率,還不到千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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